閨蜜:林奕含、陳國星互動親密像情侶「沒說過她遭性侵」

(主流傳媒地方中心/台南報導)女作家林奕含今年4月27日在台北住處自殺身亡,外界指涉補教名師陳星涉嫌誘姦。檢方經過3個多月偵辦,三度傳訊被告陳國星出庭,檢察官21日偵查終結,認無具體犯罪事證涉嫌妨害性自主,給予陳國星不起訴處分。

一名林女的國中好友向檢方表示,林女剛上大學時,有約她與另名好友在台北華山文創園區的PIZZA店碰面,林女向他們介紹陳國星是她的男朋友,當時雙方互動親密,林女曾說她真的很喜歡陳國星,從來沒有跟她們說過她遭性侵。

另名林女的國小好友則說,林女剛上大學時約包括她在內的兩名閨蜜,和陳國星共4個人,在台北餐廳見面,感覺雙方在交往,並介紹男朋友給她們認識,當時雙方互動就像情侶,林女從來沒有說過她遭性侵害,林女還沒分手前、第一次住到精神病院時,都有提過她有與陳國星發生性行為,但沒有提到被迫的情形。

今年4月27日,林奕含在台北住處自殺身亡,隔天林奕含父母林炳煌、賴嘉芳透過《游擊文化》出版社代發聲明指出,糾纏著林奕含的夢魘,也讓她不能治癒的主因不是憂鬱症,而是發生在8、9年前的誘姦。

台南地檢署5月1日分他字案偵辦,隔天高雄市議員蕭永達公開指稱,這位補教狼師就是陳星。立委林俊憲隔日也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已掌握違法鐵證,一定讓陳國星身敗名裂。

檢方調查,林女有長期偏頭痛及憂鬱症,自台北醫學院休學後希望成為作家,另與補習班國文老師陷於戀情等事,未獲父母認同,而與父母關係緊張,98年11月因與父母發生衝突後服藥過量,被送台大醫院急診治療,並入住精神部病房,期間未提及林女有遭性侵害等相關內容。

檢方調閱林女歷次心理諮商紀錄顯示,林女曾表明認為那一段經驗「就是一場戀愛」,檢方認為此案除告發人主觀臆測之指述外,查無其他客觀積極證據可資佐證,依無罪推定原則,應認被告陳國星罪嫌不足,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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