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安南區一間補習班1月27日下午疑似發生學生間衝突,導致有學生吞食磁鐵異物。教育局指出,補習班業者未在24小時內依法通報,直到1月29日上午,家長以簡訊告知學校導師後事件才曝光。
教育局表示,家長當天傳訊內容僅提到孩子在補習班遇到一些事,並已向警察局備案,導師回訊並嘗試聯繫家長未果,察覺異狀後,於29日下午主動致電補習班詢問,才從教學人員口中得知學生吞食磁鐵情事,隨即通報學務主任。
校方說明,確認屬校外學生間衝突並涉及學生吞食異物後,已於30日依規定完成校安及社政通報,通報時間符合24小時期限相關規定。
教育局於30日獲悉事件後,立即派員前往補習班稽查,現場查獲7名國小學生在2樓午休,屬生活照顧性質,已構成違規兼辦課後照顧班。
教育局指出,該補習班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依相關規定,對負責人裁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另經查核教學人員身分,發現補習班未在管理系統中申報教師名冊,屬違規聘任教職人員,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再裁處5萬至25萬元罰鍰。
針對補習班業者或教學人員未於24小時內主動通報學生吞食磁鐵情事,教育局表示,已涉及兒少權法規定,將移請社會局裁處6千至6萬元不等罰鍰。
教育局補充,學校及家防中心已於1月31日主動請家長提出霸凌申請並向警局提告,校方已成立霸凌調查小組展開調查與調和程序,並將持續關懷吞食磁鐵學生,提供後續輔導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