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日本傑太菸商遭爆竄改菸盒日期,讓消費者抽過期菸。對於台南市政府只輕罰3萬元,國民黨議員今天召開聯合記者會,議員拿著剛購買的七星淡菸,詢問在場官員,這包菸有效日期2001年,為何能在市面上販售,市府全推給法令不全,無法可管。
議員王家貞、洪玉鳳、李中岑、蔡淑惠和蔡育輝指出,根據菸害防制法第50和31條,台南市府可處以最高50萬的罰鍰並沒入逾期來源商品,但市府卻選擇最低的罰鍰3萬元,也不沒入,究竟是誰在關說、誰在包庇?
國民黨議員還說,台南市民排放洗機器廢水,只是誤排,就被重罰400萬元,小商家附設投幣卡拉OK,被以營業項目沒有登記為由,也開罰6萬元,反觀,傑太日菸來台每年獲利110億元,按照比例原則,只罰3萬公平嗎?它每年到底為台南市貢獻多少稅收?
財稅局副局長邱保華和菸酒科長武鼎漢答覆說,傑太日菸因產能過剩,把尚未出貨的菸當原料,回頭來製菸,請教財政部說這不是逾期的問題,只是使用原料的瑕疵,而且是初犯,所以才罰3萬元,至於這包香菸的有效日期應該是2020年,因為法律沒有明訂菸商要標示製造日期和有效日期,所以才會標示不明,有關稅收問題因事涉機密不能透露。
面對官員說法,議員們憤怒的說,小老百姓犯錯,政府就不顧情面重罰,面對傑太日商這種日本大財團,民進黨政府卻猶如日奴,被民眾實證檢舉後,還壓了5個月,因董氏基金會開記者會才處理,連標示問題都可以替傑太日菸找藉口。
議員們請台南市政府即刻全面稽查傑太日菸,並要求它所有產品要清楚標示製造和有效日期,對於財稅局有無延宕檢舉案,也請政風單位詳查,要求一周內,將所有稽查和調查結果送交台南市議會。
市府強調絕無包庇 日菸台南設廠是馬政府核准通過
對於日本傑太菸商竄改菸盒日期及退稅爭議,市府表示,5月接獲檢舉後,即依行政程序完成相關調查,屬菸品生產過程中原料使用的問題,沒有菸品需下架回收情事,也依財政部核示,按菸酒管理法及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一次違規,裁罰日菸公司3萬元,並在9月26日函覆檢舉人及董氏基金會。
市府表示,接獲菸盒日期竄改之檢舉後即進行稽查並裁罰,由於菸草有效期限目前法規尚無明文規定,市府將建請中央修法,明訂管理方式,以臻周全。市府強調,絕無包庇,請勿不實指控。至於退稅,市府請提出意見的人要知道其中的來龍去脈,這是馬政府時期審查核准通過的全球招商成果。
財稅局表示,菸酒產製是採許可制,菸酒稅、關稅及內外銷核定是中央權責,日菸公司是合法並經中央核准設廠,財稅局僅就菸品管理或檢舉查緝違法案件,依法報請財政部函示後予以裁處。
經發局指出,日菸國際(前身為傑恭公司)為馬政府時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於102年9月9日核准荷蘭商JT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投資設立之菸草製造投資案;103年4月11日由財政部核准菸草製造業設立許可。
經濟部工業局於103年5月23日召開「經濟部工業局產業園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審查小組第476次審查會」,准予該公司承租設廠土地。南市府則於105年4月18日依工廠管理輔導法核准其工廠登記,產業類別為菸草製造業,主要產品為菸草製品(香菸、菸絲)。
經發局說,日菸公司屬於中央政府全球招商之專案,其投資程序必須先經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再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承租土地、並且依照菸酒管理法第10條規定向財政部申請設立許可、地方政府申請建照、使用執照及工廠登記,但最後仍應取得財政部之製造及營業許可執照後,始得產製及營業。
市府表示,完全配合中央政策,並依照建築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菸酒管理法等中央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審查,於105年核准工廠登記,同時附告製程及量產仍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取得財政部許可執照後,始得營運製造。市府強調,日菸公司於台南設廠無論是招商、審查及執照核准皆為馬政府任內完成的全球招商成果。
※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