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爆出「瘦瘦針」流向爭議!台南市衛生局查出,該所自去年7月起,以衛生所名義向藥商採購相關藥品共780支,今年清查時庫存只剩5支,且無法提出相應的醫師處方箋,已依《藥事法》裁罰10萬元。
媒體報導指出,這批藥品包括胰妥讚、猛健樂俗稱「瘦瘦針」等處方藥。若以目前自費市場行情粗估,780支總值可能逼近千萬元甚至超過千萬元。
吳政達自2015年12月28日起接任新化區衛生所所長,他澄清,藥品雖以衛生所名義訂購,但款項由他個人支付,之後以成本價提供親友及同事使用,並未從中牟利。
衛生局表示,這起案件是在進行藥品安全管理及風險監測時主動查獲,並非接獲檢舉後才展開調查;今年5月、6月曾兩度前往新化區衛生所,清查瘦瘦針的採購、庫存、處方及使用情形。
衛生局認定,藥品流向及使用情形涉及違反《藥事法》第50條,依同法第92條裁處10萬元罰鍰;病歷製作部分也涉及違反《醫師法》第12條,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及考績會審議。
台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後則認為,本案疑涉及違反法令,使自己或他人獲利,已移請法務部廉政署調查。
衛生局表示,公立衛生所藥品採購、保管及使用都應留下完整紀錄,確保流向可追溯;「瘦瘦針」屬醫師處方用藥,民眾不要透過不明管道購買或私下團購,使用前應接受醫師診察及健康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