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未投保汽機車強制險的車輛,從11月30日起,若因駕駛人發生交通違規事件,監理機關將主動比對、擴大舉發開出罰單,最高可罰鍰3萬2000元。交通局統計,台南市尚有約17萬輛汽、機車未投保強制險,提醒車主在未完成投保前,請勿駕駛未投保的車輛上路。
交通局指出,沒有投保強制險的車輛,因攔查或違反交通事件被取締併同舉發者,機車處罰1500至3000元、汽車處罰3000至1萬5000元;未投保汽車強制險肇事者將加重罰鍰,機車處罰1萬至1萬6000元、汽車處罰1萬2000至3萬2000元。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法施行後,若有交通違規,即便是照相取締等逕行舉發案件,例如違規停車、超速、闖紅燈等被取締,將經由系統主動比對是否有投保強制險,若未投保,公路監理機關將一併開出罰單,未投保的肇事者也將加重罰鍰,最高罰3萬2000元。
台南監理站資料顯示,台南市未投保強制險機車數量約16萬5000輛(約全市12%),汽車數量約6700輛(約全市1%),提醒民眾,於強制車險保險期間屆滿前,儘速完成續保或重新投保,民眾可在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置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平台,查詢名下車輛有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表示,違規停車、超速、闖紅燈或紅燈右轉、不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等,一直是台南市前5大違規項目,請民眾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避免交通事故及荷包失血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