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恐引發心血管疾病!每月加班不可超過46小時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超時加班恐致工作負荷過重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台南市勞工局提醒雇主,勞工加班應落實勞基法相關規定,且應避免勞工連續出勤超過6日或1個月加班超過46小時,避免工作負荷促發相關心血管疾病。

勞工局長王鑫基指出,根據統計,台南市事業單位常見的勞動基準法違法樣態前五名分別為未依規定計給加班費、出勤紀錄記載不全、連續出勤日數超過法令上限、超時加班及休假日出勤未加倍發給工資等,多項常見違法樣態與加班有關,表示加班在事業單位尚屬常見。

王鑫基表示,工作負荷促發相關心血管疾病俗稱過勞,勞工面臨工作負荷及精神壓力過重,若長期累積且沒有獲得適當休息及充足睡眠,便可能影響健康及精神狀態,甚至促發腦心血管疾病。

台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表示,雇主應避免勞工超時加班外,亦應依規定給加班費,常見雇主在計算加班費時,未將全勤獎金、生產獎金或績效獎金等,納入加班費的計算基準,致不慎違反規定受罰,提醒雇主應特別留意並依法辦理。

台南市勞工局11日於新吉工業區服務中心辦理勞動基準法重點解析暨過勞預防宣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