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一家水產行以低價的「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製成溶液後,來泡製蝦仁、蛤蜊等生鮮食品,再販賣給攤商、餐飲業者及傳統市場。台南地檢署查扣尚未出貨的蝦仁55箱,將持續追查下游流向。
南檢指出,因工業用鹽一般只做洗滌鍋爐、製作皮革、漂染布料及製造鹽酸等原料用途,且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僅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不得使用於以生鮮型態販售之產品,如長期食用浸泡前開溶液之生鮮產品恐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辦案人員到永康區廠庫、攤位及負責人住家等5處同步搜索,現場查扣每包約50公斤的工業用鹽8包、含碳酸氫鈉、多磷酸鈉之添加物每包約25公斤共11包,並封存已用工業用鹽混合添加物浸泡、尚未出貨的蝦仁55箱。
檢方調查,該水產行自107年11月設立登記,每月營業額約4至6萬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傳喚洪姓負責人及所屬員工共4人,訊後洪姓負責人以20萬元交保,其他人均飭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