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梅花豬肉片被驗出有「瘦肉精」 2730包已全部售出

台糖梅花肉片被台中市驗出含有瘦肉精,台南市衛生局派員到台糖柳營廠稽查。

(主流傳媒記者吳敏慈/台南報導)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驗出台糖梅花肉片含有瘦肉精,並通知台南市政府,台南市衛生局昨日連夜責令要求台糖公司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立即下架回收產品。

台南市衛生局2月2日下午接獲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通知,台糖公司銷售的「梅花豬肉片」(有效日期2024.06.10),經該處檢出西布特羅(Cimbuterol)0.002 ppm,西布特羅(Cimbuterol)為禁用瘦肉精,在台灣為不得使用,殘留容許量不得檢出,因此與規定不符。

衛生局前往台糖公司柳營廠稽查,該產品非於該廠生產,為台糖公司畜牧場養殖之豬隻於2023年6月7日委託屏東信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屠宰,於2023年12月11日小分切包裝,共生產2730包(每包300公克),已全數售出。

台南市衛生局責令要求台糖公司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下架回收該批違規產品,並提供豬隻來源牧場、相關違規產品數量及下游客戶等資料,並回報下架回收情形,以通知下游所轄衛生局監督下架回收。

衛生局表,畜牧場違法使用則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將由農政單位依法處辦。另食品業者,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違反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品業者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切莫心存僥倖,若查獲仍販售問題產品,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對此,台糖聲明指出,台糖肉品歷年來都不曾被檢驗出藥物與瘦肉精殘留,台糖公司也不可能採購或使用法令禁用之瘦肉精,相關訊息都有紀錄可查。

台糖強調,為確保飼料安全,台糖所採購之飼料添加劑如蛋白粉、微量元素等,皆要求廠商逐批提供檢驗報告,台糖公司也不定期抽驗。

台糖進一步說明,目前台糖除將相關產品下架外,肉品都有溯源機制,也已經全面配合衛生單位檢驗,包括豬隻的毛髮、血液,都已經配合相關單位檢測。另將依食安法規定,向衛生單位提出複驗申請,由衛生單位調查釐清。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除持續針對畜肉產品持續監控,針對違規業者將會嚴格要求改善,再次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以免違規受罰。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