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兩起里長選舉賄選案件,大內區石城里一名里長候選人,涉嫌發放100包貼有競選標語的吐司,尋求選民支持;永康區西橋里則有候選人涉嫌以俗稱「搓圓仔湯」的方式,企圖行賄勸退另一名候選人。
南檢指出,9月24日下午接獲善化警分局通報,大內區石城里一名里長候選人,涉嫌夥同親友沿路向當地選民發放吐司,包裝上貼有該候選人的競選標語,每包市價約40至50元,當時已送出100包,涉嫌藉此向選民行求賄賂。
檢方獲報後,由主任檢察官郭書鳴、檢察官李政賢指揮善化警分局,以現行犯逮捕該名里長候選人及協助發放吐司的親友共4人,並查扣相關證物。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4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均諭令具保候傳。
另一起案件發生在永康區西橋里,南檢日前接獲情資,指一名里長候選人涉嫌以俗稱「搓圓仔湯」的方式,企圖行賄勸退另一名里長候選人,使其放棄參選。
南檢隨即由主任檢察官劉修言、檢察官楊尉汶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及永康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於30日持台南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該名候選人及相關人員住處執行搜索、查扣證物,同步傳訊相關人員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該名候選人涉嫌向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企圖換取對方放棄競選,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罪,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同樣諭令具保候傳。
南檢強調,無論以現金或其他具有經濟價值的財物作為對價,企圖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或其他候選人的參選意願,都可能涉及賄選,呼籲候選人及相關人員切勿心存僥倖,檢方將持續查察賄選情資,依法嚴查速辦,維護選舉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