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件,今天下午法官裁定,楊志強羈押禁見,收押人數再添1人。此案目前共有5人被收押,依序為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前副議長李文俊友人黃怡萍、新科議員林依婷父親林士傑、無黨市議員黃麗招、前無黨聯盟顧問、圓山國際開發總裁楊志強。
羈押庭法官認為,被告楊志強雖否認涉犯投票行賄罪,然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事實,有聲請書所附相關證物可資佐證,因此本案已有具體事證,足使一般人相信,被告就本次正副議長選舉,共同於直轄市議會議長選舉,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罪,嫌疑重大。
法官認為,被告楊志強就所涉上開犯行,自身供述前後不同,與證人證述及其他被告供述亦有歧異,因此不能排除被告與其他共犯、證人間相互連聯繫串供的風險,有事實足認有串證、滅證之虞,而有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法官依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2 款之規定,裁定准予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