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吳敏慈/台南報導)台南38歲陳姓男子因從杜拜返國,依規定需執行居家檢疫,但他竟兩度外出,被員警找到時,身上還攜帶安非他命,除得吃上毒品罪官司,還要被移送集中檢疫所強制安置,台南市衛生局今天對他開罰30萬元。
衛生局表示,陳男16日凌晨23時25分外出購買飲料,小於2小時裁罰10萬元,隔日中午1時30分再次外出向友人借錢,擅離2至6小時裁罰20萬元,合計裁罰30萬元罰鍰;鑒於個人行為造成社區傳染風險提高,衛生局已於2月18日上午將其移送集中檢疫所強制安置。
陳男17日擅自離開居家檢疫住所範圍,經由110報案系統通報,二分局員警前往陳男住處查看,經確認陳男未於住所內,員警正準備離開展開協尋之際,恰巧陳男返回住處與員警不期而遇。
員警詢問陳男為何離家外出,陳神色慌張,於是主動交出1小包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當場人贓俱獲。警方啟動居家檢疫犯罪嫌疑人機制,與地檢署開啟遠端視訊,將陳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南地檢署歸案,並會同民政、衛生單位,以防疫專車戒護至集中檢疫所強制安置。
衛生局提醒,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依特別條例從重裁罰。違反「居家檢疫」擅離住家處10至100萬元罰鍰;違反「居家隔離」擅離住家,處20至100萬元罰鍰,請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