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持刀等紅燈「被PO網」 警依社維法移送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凱旋路口1名男子騎機車等紅燈時手持刀子,民眾在臉書上PO文提醒大家注意。警方找到該名持刀男子後,將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警方9日在臉書上發現有民眾po文,張貼一男子騎機車持刀畫面,第一分局獲報後,隨即依網路照片所提供的線索,動員所有員警展開搜尋,當天立刻將該名男子查獲到案。

據警方了解,該名年約43歲的周姓男子,當時是要拿刀子至北區某菜刀店購買相同尺寸刀片更換,途中並無刻意針對特定人士或危害他人之意圖。

但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一項,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移送台南簡易法庭裁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警方找到持刀等紅燈的周姓男子,將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記者蔡宗憲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