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灣夏季高溫炎熱,民眾有時會將手機、行動電源、鋰電池電子產品或打火機放在車內,遇到陽光高溫曝曬,可能造成自燃風險,甚至爆炸引起火災。
日前台南市新市區,有一輛汽車停在路邊,中午高溫的時候,因手機放在汽車前擋風玻璃置物空間,引發手機自燃,造成汽車燒損,路人發現撥打119報案。
消防人員獲報到場,發現汽車前擋風玻璃已碎裂,並有火舌及濃煙竄出,消防員見狀進行破壞灌救,火勢迅速撲滅,僅造成汽車部分燒損,並未延燒也無人員傷亡。
經消防局火災調查,發現汽車使用人將手機放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置物空間,路邊停車後忘記帶走,在豔陽高照的中午,陽光經由前擋風玻璃聚光直接照射手機,高溫造成手機鋰電池異常,因熱失控等因素引起自燃,並延燒周圍可燃物引起火災。
消防局提醒民眾,鋰電池模組或鋰電池電器,應避免陽光直射或高溫等環境,請汽車使用人下車前將手機、行動電源、鋰電池、打火機等高風險物品帶下車,或將汽車停放於陰涼處,以防止高溫曝曬引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