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檢舉35萬件!這十大行為最容易吃上罰單

台南市1至10月,交通違規檢舉件數超過35萬件。(主流傳媒資料照)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手機與行車紀錄器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數也越來越多。台南市1至10月,交通違規檢舉件數超過35萬件,其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最多,來到9萬多件,而未戴安全帽,也有將近1萬6千件,駕駛人稍不注意就容易遭到檢舉,吃上罰單造成荷包失血。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行為前10名,第1名: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第2名:闖紅燈,第3名: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第4名:逆向行駛,第5名:交岔路口/公車站十公尺/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臨時停車,而第6名至第10名依序為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未戴安全帽、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道。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路段排行,第1名是永康區中華路,第2名永康區大灣路,第3名仁德區中山路,第4名後依序是永康區中山南路、永康區復興路、永康區中正北路、東區裕農路、永康區中正南路、安南區長和路一段、北區開元路。

警方表示,近期常有民眾收到紅單,「卻不知道不能這樣開(騎)車」,「不曉得下雨天時必須開啟頭燈」,或者「非遇雨、霧時,不能開啟霧燈」,其實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有規定:「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違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提醒,檢視是否常有以上交通違規行為,不要成為被民眾檢舉的對象,違規被檢舉事小,但是萬一發生車禍卻可能背負肇事責任,得不償失,切勿貪圖方便而冒險違規駕車,請用路人務必多小心,確保交通順暢與生命財產安全。

民眾檢舉台南市交通違規行為前10名。
民眾檢舉台南交通違規路段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