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基法5大樣態 「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最多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勞工局公布2022年違反勞基法前五大排行榜,經統計,勞基法違法樣態第一名為「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其次依序是「出勤紀錄」、「未依規定7日最少休1日」、「超時加班」、「假日加班未加倍給付工資」。台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表示,去年度實施勞動條件檢查2734場次,其中查有具體違法情事,依法裁處589家,共罰鍰3086萬元。

台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表示,近年常見違反勞基法仍以加班費及工時等問題為主。

勞動基準檢查裁處資料顯示,去年前五大常見違反法條分別為:延時工資(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17.03%)、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14.56%)、每七日中未依規定給例假、休息(11.98%)、延長工時超過法定標準(超時工作)(10.99%)、假日出勤未加倍給付工資(6.91%)。

李炫昌表示,顯見近年常見違法樣態仍以加班費及工時等問題為主,呼籲雇主,勞工為雇主營運的重要資產,而非單純人力成本,應依法給予勞工例假日及休息日,並留意延長工時上限,使勞工可充分獲得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如有加班情事,亦應依法令規定標準給付加班費,以免不慎觸法。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裁罰不是唯一手段,勞工局運用檢查、輔導及宣導等多元手段,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除必要檢查裁處外,去年辦理多達2600多場次的法遵輔導,勞基法宣導會亦辦理85場次,事業單位如不諳法令,可主動向勞工局職安健康處申請輔導,申請方式均不受限,歡迎台南市事業單位多加利用此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