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尤葛歷/綜合報導)德國每年有許多尚未變質的食品被當作「過期品」丟掉,造成浪費。因此德國政府研擬新方案,未來除生鮮食品外,對於可保存較久的食品,將只標示生產日期,不再標示「保存期限」,讓消費者自行判斷可否食用。
德國多數食品包裝上標示的有效期為「最佳食用期」,也就是說在這日期之前,食品擁有最佳營養成分及口感,但並不表示超過這個「期限」就不能吃;另外,德國生鮮肉品所標示的「安全食用期」,則代表食物過期後會變質,吃了有害健康。
德國政府認為,造成食品浪費原因有很多,但目前坊間兩種食品標示,易讓消費者混淆,很多人並不清楚這兩種「有效日期」的區別,不少食品一過「最佳食用期」就被丟棄,造成大量食品浪費。
德國斯圖加特大學調查,德國每人每年平均丟掉82公斤食品,其中65%的浪費行為可避免,以一家四口估算,如果能避免浪費食物,每年大約可節省940歐元(近台幣3萬5000元),對家庭經濟不無小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