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支持「同婚」登記?立委名單看這裡

(主流傳媒記者賴怡君/綜合報導)立法院今天表決通過「同婚專法」,同性伴侶可於5月24日後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台灣也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挺同方歡呼「婚姻平權、亞洲第一」,反對同婚者則嗆「丟臉丟到國外去」。

立法院表決「同婚專法」,最為關鍵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4條,「雙方當事人依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明定同志伴侶可「結婚登記」。

第4條同婚「結婚登記」表決,立院113席立委,有66人贊成,27人反對,19人未出席或未表決,立法院長蘇嘉全未投票。

贊成「同婚」立委名單:

民進黨:劉建國、鐘孔炤、李麗芬、吳琪銘、鍾佳濱、蘇巧慧、黃秀芳、吳玉琴、余宛如、陳歐珀、段宜康、邱議瑩、郭正亮、莊瑞雄、鄭寶清、鄭運鵬、尤美女、陳素月、施義芳、吳思瑤、蕭美琴、陳明文、林淑芬、劉世芳、邱泰源、李俊俋、蔣絜安、何志偉、李昆澤、賴瑞隆、柯建銘、王定宇、張宏陸、羅致政、陳靜敏、蔡易餘、蘇震清、吳焜裕、邱志偉、陳賴素美、陳曼麗、蘇治芬、蔡其昌、張廖萬堅、管碧玲、周春米、呂孫綾、林俊憲、蔡培慧、余天、何欣純、林靜儀、吳秉叡、王榮璋、郭國文。

國民黨: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奕華、許淑華、許毓仁。

時代力量:高潞以用、洪慈庸、黃國昌、林昶佐、徐永明。

反對「同婚」立委名單:

民進黨:林岱樺。

國民黨:江啟臣、孔文吉、童惠珍、費鴻泰、簡東明、曾銘宗、陳超明、吳志揚、徐志榮、柯呈枋、陳雪生、黃昭順、呂玉玲、沈智慧、賴士葆、蔣乃辛、馬文君、王育敏、顏寬恒、鄭天財、林德福、陳學聖、廖國棟。

親民黨:周陳秀霞、李鴻鈞、陳怡潔。

未出席或未表決「同婚登記」立委名單:

民進黨:黃國書、江永昌、陳瑩、趙天麟、劉櫂豪、許智傑、洪宗熠、陳亭妃、葉宜津、楊曜、蔡適應、何欣純。

國民黨:王金平、林麗蟬、羅明才、林為洲。

無黨籍:趙正宇、陳玉珍。

無盟:高金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