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員酒駕肇事!六分局擬記一大過懲處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第六分局灣裡所楊姓警員,昨晚與友人餐敘飲酒後,騎私人機車返回住處途中,因酒駕發生車禍,遭處理員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分局獲悉後,立即開會依相關懲處規定,除報局擬予楊員記一大過及調整服務地區懲處,另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楊姓警員昨晚下班後,19時30分到永康區與友人聚餐、飲酒助興,直到21時聚餐結束後,楊員卻心懷僥倖心態,仍自行騎機車欲返回南區住處,行經東區中華東路一段與凱旋路口時,追撞前方一輛停等紅燈的轎車。

被撞的轎車車主打110報案後,由第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派員到場處理,並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楊員酒測值每公升0.66毫克,警方製作雙方筆錄後,將楊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第六分局長陳錦文表示,楊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做了最壞的示範。分局雖一再告誡員警勿酒後駕車,但仍有少數投機員警,心存僥倖心態,結果往往付出慘痛的代價,希望每位員警能由別人身上記取教訓,不要再以身試法,悔不當初。

第六分局灣裡所楊姓警員酒駕發生車禍,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記者蔡宗憲翻攝)
第六分局灣裡所楊姓警員酒駕發生車禍,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記者蔡宗憲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