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嗆「拗蠻」遭上銬、噴辣椒水!員警執法過當被記過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一名蔡姓民眾路邊停車,疑因紅線違停警車在後鳴笛驅趕,蔡男仍未將車輛駛離,員警下車查看後,發現蔡男父親坐在副駕駛座未繫安全帶,即要開單告發,引發蔡男不滿嗆警「拗蠻」,不料卻遭員警噴辣椒水、上銬逮捕,並依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等罪嫌送辦。

這起事件發生在10月13日,巡邏車鳴笛後,一開始蔡男下車向員警解釋,另輛轎車才是違停去買東西,他只是在前方停等紅燈,要開單也是開另一輛車。員警回說,都跟你鳴笛了,你也不走。

過程中,安順派出所巡佐李明杰發現,蔡男父親坐在副駕駛座未繫安全帶,即要開單告發,引發蔡男不滿,認為被員警「貓」(台語:找碴的意思)。員警強調,依法令規定,本來就要繫安全帶。

此時蔡男回說,警察大人你要一視同仁。員警則說,我跟你講,我不用你跟我指導要跟誰開單。蔡男則認為,鳴笛未離開就要被找碴開單。員警則再次反問,我有開錯嗎?有沒有繫安全帶?

蔡男不滿員警說,你說證件看一下、就要給人家開紅單,你們警察這麼「拗蠻」(台語:蠻橫不講理的意思)。李員立即警告蔡男,我現在有錄音,你再說一遍試試看,看我會不會逮捕你。

蔡男一直重複「我犯什麼罪」,李員回說,剛才跟你說原因了,沒繫安全帶。蔡男認為就算沒繫安全帶,員警也可勸導,不用直接開單。李員則說,依規定不能勸導。蔡男再次質疑員警,怎麼不去抓別人。李員回說,我們有行政裁量權啦,不用你指導。

兩人持續爭吵,蔡男再次嗆警「拗蠻」,李員回嗆,我不容許你再說第3遍。蔡男仍一直碎念「我沒說你怎樣,警察都很大,都給人家拗蠻」。李員被惹惱,當場依妨害公務罪逮捕,並對蔡男噴辣椒水上銬,將他銬在騎樓鐵柱。

三分局表示,本案李員依法逮捕蔡民,適法性尚無疑義,如蔡民對於員警逮捕過程及期間因抗拒受傷部分有不同認知,應由當事人循司法途徑釐清、解決,由司法機關公斷為宜。

檢察官11月26日對蔡男妨礙公務罪作出不起訴處分,三分局調查李員行政責任指出,李員使用辣椒水並上銬制伏蔡民後,蔡民行動已受拘束,惟李員仍二度使用辣椒水,且未提供清水予蔡民清洗眼部,事後未予以適時救護,決議予以李員記過處分。

三分局副分局長洪國哲今天表示,對於本案深感遺憾抱歉,本案經調查,員警在執法過程中使用辣椒噴霧器的手段,有檢討的空間,違反「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的規定,決議從重處分,也將加強教育員警,使用防護裝備的時機及比例,避免再次發生相同的違失。

蔡姓民眾不滿被員警找碴開單、嗆警「拗蠻」,當場被員警噴辣椒水、上銬逮捕。圖右非當事員警。(記者蔡宗憲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