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蚊商品限自用 上網拍賣最高罰30萬

(主流傳媒記者羅予婕/高雄報導)許多民眾為預防蚊蟲叮咬,會出國或上網購買熱門防蚊商品,例如366日防蚊掛、拉拉熊防蚊掛、Hello kitty防蚊掛、防蚊手錶、室內防蚊噴霧、各式蚊香、衣物防蟲劑等,因未取得我國環境用藥許可字號,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旅客雖可攜帶少量環境用藥回國,但限供自用,不得販售。一旦民眾上網販賣,將面臨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網路普及,民眾在家就可訂購到各式海外熱門商品,因此違法進口環境用藥的案例節節高升。許多民眾在網路上訂購海外的防蚊噴霧、防蚊掛片等各式環境用藥並以郵包、快遞、空運等方式進到台灣,到海關被攔截時,才知道原來環境用藥非一般商品,必須要事先申請,經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核准後才能進口。

雖一般店面即可購得有環保署合格字號的防蚊蟲商品,但一般民眾仍不得在網路上販售,也不能隨意散播藥品效能、使用方式、製法或安全性等,換句話說若高調宣揚它的好處即是廣告行為,也惟有取得相關許可執照的專業業者才可廣告。因此常有民眾將家中多餘的環境用藥上網販售,結果卻換來一張罰單。

儘管民眾不知有這規定,甚至郵包中可能只有幾包防蟲藥品,被查獲時還是會面臨30萬以上150萬以下的高額罰鍰,且進口的商品必須全部辦理退運,所以提醒民眾對於防蚊蟲的環境用藥應特別注意,切勿隨意買賣,以免面臨巨額罰鍰,得不償失。

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提醒民眾,若要選購合格有效的環境用藥不必捨近求遠特別從網路或國外購買,在一般的零售店面只要認明環保署合格字號,即能選購到有效的一般環境衛生用藥,達到消滅蚊蟲並確保用藥安全的雙重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