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日本防蚊用品 網拍女遭罰3萬元

環保局強調,出國旅遊帶回的防蚊用品僅限自用,上網販賣最高可罰30萬元。
環保局強調,出國旅遊帶回的防蚊用品僅限自用,上網販賣最高可罰30萬元。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一名張姓女子從日本帶回防蚊片,因上網販賣被台南市環保局查獲,張女表示不知道此舉違法,但環保局仍依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開罰3萬元,並要求停止販賣。

環保局表示,國人出國旅遊經常會採購防蚊、驅蟲商品,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帶少量環境用藥進口者,限供自用,不得販售,違規販售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私下販賣最高可處15萬元罰款,公開上網販賣最高則處30萬元罰款。

環保局今年查獲9件網路違法廣告販賣環境用藥案件,均已要求下架並依法告發。呼籲民眾不要從網路平台、市場、夜市、牛墟等處購買來路不明的防蚊、除蟲商品。出國旅遊如有攜帶少量環境用藥回國,也不可販售,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