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地方中心/台南報導)台南市議長李全教今天下午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費玲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及主任檢察官鍾和憲濫權、妨害選舉、散播不實訊息、誹謗等六罪。
李全教今天下午在律師王可富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指控南檢費玲玲、蔡麗宜、鍾和憲三人在政治壓力下,對外發佈不實訊息,致使他二十年政治聲譽嚴重受損,因而提出自訴控告三人觸犯濫權逮捕羈押罪、脅迫不法取供罪、強制罪、誹謗罪、侮辱罪及侮辱公署公務員罪等六大罪狀。
律師王可富表示,扣押選票須持搜索票,檢察官沒搜索票竟能進到議會搜索,事後也沒向法院提出報告,此搜索行為已違反刑法;另外檢方在沒有犯罪及證據的情形下,竟然也要議會工作人員蓋手印,顯然已違反人權,光憑這兩點,檢察官起訴完全不合程序。
王可富說,檢方沒有正當理由濫權拘提,直接在機場拘提李全教,有意陷害議長,嚴重妨害李全教名譽,已觸犯加重誹謗罪,因此代理議長李全教提起自訴,同時申請在事實尚未釐清前,應停止訴訟並移轉管轄,另外自訴副本也將抄送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李全教另將聲請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的先生法官王參和迴避審判,避免瓜田李下。記者會結束後,李全教委任律師王可富前往台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並呼籲未來承審法官能正視,檢方非法取得證物、程序不正義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