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十議員反對「房屋稅調漲67%」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房屋稅漲幅67%,為原來的1.67倍。台南市副議長郭信良、市議員陳秋萍、蔡旺詮、陳怡珍、林志聰、賴惠員、吳通龍、趙昆原、莊玉珠、林慶鎭今天召開記者會,建議台南市房屋稅應比照台中市作法,採最低調幅40%,並且不追溯15年。

郭信良指出, 90年7月以後台南市建物於105年起適用1.67倍的稅率,追溯15年,根本罔顧程序正義,大幅調漲也形同突襲人民,人民生活財產受到嚴重衝擊,不但破壞人民對政府之信賴保護原則,也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權益不受侵害的立法意旨,也就是對於不利人民之事不可採取溯及既往原則。

蔡旺詮指出,大法官釋字第369號房屋稅法與土地法第147條與第187條內容有衝突(土地法第187條建築物為自住房屋時,免予徵稅)本應該檢討修正,然事過20多年行政與立法仍未完全解決此法律爭端,只修房屋稅條例卻遺漏土地法第187條,以致房屋稅調漲尚缺正當性。

他表示,政府因人民而存在,每3年檢討房屋稅卻怠惰不施行,如今因為一紙中央公文指稱,30年未調漲,市府竟然一次調漲,台南市更是六都首創追溯15年課徵房屋稅,讓人民荷包大失血。

賴惠員說,房屋稅繳款通知單每年4月20日寄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財政部發佈解釋函令,變更已發佈解釋函令之法令見解,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自發布日起獲財政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起發生效力。但市府卻帶頭違法、一意孤行調漲。

十位議員強調,不利人民的事情不可以採取追溯原則,台南房屋稅應秉持此一精神,保護人民權益不受侵害。建議市府應調降房屋稅,比照台中市政府的作法,而行政院也應做出全國一致性的天花板限制,以防如雙北兩市兩倍的漫天漲法,否則不排除和人民一起打行政訴訟或公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