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三讀通過「囤房稅」 明年7月起施行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三讀通過囤房稅修正案,對於持有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率,持有1戶為每戶1.5%,持有2至3戶為每戶1.8%,持有4至5戶為每戶2.4%,持有6戶以上為每戶3.6%,將於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對於建商,「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規定,起造人持有的待銷售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三年內未出售者,房屋稅率為1.5%,三年以上未出售則為2.4%,但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於起課房屋稅三年內出售者,得於期間屆滿前二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一次,並以一年為限。

至於繼承房屋,規定公同共有、繼承應有部分及單獨繼承2戶以內者,房屋稅率為1.5%,但有出租情形者,除符合「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三目之七規定外,不適用之。

台南市「囤房稅」將於2022年7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