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消防局長李明峯涉收賄起訴 與女密友、業者均分480萬元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消防設備捐贈弊案,查出台南市政府前消防局長李明峯涉嫌利用職務審核權限,介入民間捐贈流程,與女性密友楊詠琪及曾姓業者合作牟利,全案販售20件設備,獲利480萬元。

檢方指出,李明峯在職期間負責審核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與楊詠琪及曾男合作,由曾男自國外引進高壓細水霧機組,能裝在小型皮卡車上,改裝成幫浦消防車。

檢方調查,李明峯多次在公開場合或私人聚會推薦這類設備,也要求消防局人員配合,引導原本想捐救護車的民眾,改為捐贈細水霧機組或幫浦消防車。

李明峯取得捐贈者資料後,轉交給楊詠琪與曾男接洽,由民眾與業者簽約購買設備,再由李明峯依職權審核通過,完成捐贈程序。

檢方統計,從112年至113年7月底,共販售高壓細水霧機組12組、幫浦消防車8輛,總獲利480萬元,3人依約各分得三分之一。

曾男之後陸續交付賄款給李明峯與楊詠琪,各160萬元,合計320萬元,作為提供捐贈者資料及審核同意捐贈案的對價。

此案於廉政署接獲檢舉後,由檢察官於114年12月24日指揮搜索消防局等8處,並傳訊10人,隔天凌晨逮捕李明峯與楊詠琪,並聲請羈押獲准。

檢察官昨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將李明峯與楊詠琪提起公訴,今日移交台南地方法院審理。

曾男涉交付賄賂罪獲緩起訴2年,須於6個月內繳交10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是否還有其他不法情事,檢方仍持續調查。

台南市政府前消防局長李明峯。
台南市政府前消防局長李明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