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併排競駛涉「公共危險罪」 玉井分局函送36人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上月16日數輛機車於台三線楠西路段獨輪行駛競技,玉井分局表示,其中4輛明確違規,對於全數36輛機車騎士壅塞道路競駛行為,全數依涉嫌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陸續通知到案,偵訊後函送地檢署偵辦。

玉井分局調查,本案36輛大型、普通重型機車騎士,仗人多勢眾,公然於台三線恣意競技(以獨輪行駛),並以前後併排等方式快速競駛,任意變換車道,無視號誌管制,囂張行徑罔顧其他用路人交通安全,害人又害己,涉嫌公共危險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3項規定,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以危險方式駕車,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條第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有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另刑法第185條規定,壅塞陸路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玉井分局長林獻力表示,玉井地區景色風光怡人,歡迎民眾蒞臨遊賞,但不容許任何人破壞山區安寧秩序,分局絕對支持員警強力精準執法,遏止危險駕車、惡意擾民歪風。

玉井分局會不定時洽請麻豆監理站、市府環保局及警察局交通大隊至轄區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工作,今年度已舉發46件違規改裝車輛、無照(越級)駕駛143件及超速5162件,呼籲民眾務必遵守各項法規,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