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法:騎「自行車」拒絕酒測可罰2400元

台南市警方將於7月1日至3日,配合全國同步實施擴大酒駕取締專案。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7月1日起酒駕修法重罰將生效,除提高罰鍰、沒入車輛,新增連坐罰,騎自行車酒駕超標、拒測也會受罰。新法規定,騎「腳踏車」酒駕超標,可罰600元至1200元,拒絕接受酒測可罰2400元。

新法酒駕罰鍰提高,並採汽機車分流,原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汽機車駕駛人酒駕的罰鍰,都是罰1萬5000元至9萬元,新規定對機車駕駛人罰則不變,對汽車駕駛人提高3萬元至12萬元。

酒駕、拒測、再犯,罰鍰累加無上限,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累加罰鍰規定,5年內第2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第3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原本拒絕酒測罰9萬元,新規定提高到18萬元,且每次累加18萬元。

此次新增同車共責連坐處罰條款,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600元至3000元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則不用受罰。

酒駕再犯、拒測及再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汽車運輸業所屬之職業駕駛人執行職務有「酒駕」或「拒測」的情形,致他人受有損害而應負賠償責任者,法院得因被害人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3倍以下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

台南市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6月發生酒後駕車肇事計128件,造成5人死亡、160人受傷,共舉發酒駕3108件,為維護市民用路安全,台南警方將於7月1日至3日,配合全國同步實施擴大酒駕取締專案,並持續依酒駕的熱時、熱區,將取締酒駕列為長態性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