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局副所長王裕隆殺2女 判死2槍伏法

(主流傳媒地方中心/高雄報導)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批准死刑槍決令,全國同步槍決6死囚,其中「惡警」王裕隆於2010年持球棒及拔釘器殺害潘姓及江姓2名女子,被判處死刑定讞,關在高雄第二監獄,今天傍晚6時左右執行槍決,死囚王裕隆2槍伏法。

已婚的前屏東縣警局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警校137期畢業,2005年查緝毒品認識染毒的線民潘素雲,兩人發展出婚外情;2010年王裕隆發現,潘女移情別戀並與江雅敏同居,潘女還要求與他分手,王裕隆醋勁大發,竟持球棒及拔釘器狠擊兩女70多下致死。2011年底最高法院認定他手段兇殘,判王裕隆2個死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