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洪當興去年開庭後,開車衝撞前妻李怡慧與律師黃政雄,造成2人死亡。台南地方今天宣判洪當興犯殺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此案仍可上訴。
李怡慧與丈夫感情不睦,兩人已分居,去年委託律師黃政雄要與洪當興離婚,想不到雙方到法院調解離婚後,洪當興竟開車重踩油門從後衝撞輾壓2人,律師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前妻則於2天後傷重不治。
台南地院指出,洪當興坦承有踩油門加速撞擊被害人,且依監視器錄影內容,洪當興在撞擊、碾壓被害人過程完全未煞車,但洪碾壓過被害人後卻能立即在法院旁鐵門軌道處將車煞停,顯見洪行為時有完整判斷力及操控車輛能力。
判決指出,雖然洪當興犯後雖曾撥打119,但並未向警察機關報案自首犯罪,而是地院法警向到場處理的員警告知後,洪才向員警坦承他是肇事車輛駕駛,因此不算自首,所以無法減刑。
合議庭認為,立法機關廢除死刑前,死刑仍屬現行有效的刑罰之一,且洪當興在法院院區開車衝撞前妻與初次見面的律師,除剝奪2人生命外,更造成律師恐慌,無視國家法紀、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因此判處被告洪當興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