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親班老師猥褻偷拍女童 檢方比對手機:近30人受害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官田區一間私立安親班張姓老師,涉嫌長期對學童猥褻並偷拍不雅影像,檢察官勘驗400多張照片,比對出近30名被害人,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請法院從重量刑。

某女童去年9月間揭發此案,將遭受安親班張姓老師猥褻之情形,填寫於「性平學習單」,經學校報警,台南市警察局婦幼隊報請台南地檢署婦幼專組檢察官鄭涵予指揮偵辦。

檢方指出,張男任教安親班期間,明知學生多為未滿12歲的國小女童,對性相關判斷尚未成熟,仍多次違反兒童意願涉案。

起訴內容指出,110年9月至114年6月間,張男在安親班1樓、2樓等處,利用批改作業、午睡與休息時間,對5名女童共10次涉強制或乘機猥褻。

檢調另查出,108年6月至至114年6月間,張男涉嫌在安親班廁所藏匿攝影設備,連接手機程式式觀看並擷取女童如廁影像,涉及25名不明女童。

此外,張男另被控於109年8月11日及111年3月3日,趁女童午睡時拍攝不雅影像,分別取得17張與2張照片。

全案檢方依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成年人故意對兒童乘機猥褻等罪嫌,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量刑意見指出,張男長期利用教職機會犯案,嚴重破壞家長與學生對教師的信任,也影響兒童身心健全發展。

檢方指出,張男案發後曾接觸並質疑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且偵查中先否認後才坦承犯行,因此請法院從重量刑。

(更新16:36)

台南地方法院訊問後,認為安親班張姓老師,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的疑慮,且有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