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喜歡開快車的民眾注意了!永康分局評估轄區道路車流路況及易超速、易肇事路段,規劃中正南(北)路、中山南(北)路、王行路、大灣東路、高速公路便道等13處測速執法地點,提醒用路人依速限行駛,降低超速肇事發生。
永康分局表示,測速路段皆會依照法規,在取締路段前方前100至300公尺設置「警52」三角警告標誌,藉以提醒用路人減速,並遵循道路速限行駛,降低事故發生率及嚴重性。
永康分局指出,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60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10件車禍9次快!」分局長呂世明呼籲,違規超速除了處罰相當重外,更易使駕駛人於遭遇突發狀況時反應不及致生危險;而警方取締超速駕駛絕非為了罰錢,目的是要讓行駛車輛遵守速限,減少意外發生,請駕駛朋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不搶快、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