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潛水拍水母 女子回家中毒起水泡

(主流傳媒記者吳敏慈/台南報導)29歲的楊姓女子到墾丁潛水,回家後雙腿長出水泡,雖冰敷並吃止痛藥,但症狀仍未減輕,經醫師詳細問診檢查,原來楊女是在海裡拍攝水母時,雙腳不小心碰到水母的觸鬚,以致感染「水母皮膚炎」。

成大醫院皮膚部醫師劉承翰指出,水母屬於腔腸動物,除外觀上呈現明顯的半透明傘狀,還有為數不等的觸鬚。這些觸鬚上的刺絲胞內含多種毒素,當碰觸到其他生物時,刺絲胞就會彈出並將毒素注入目標體內;毒素如與人體肌膚接觸,除可能造成劇痛,還會留下紅色鞭痕。

劉承翰說,根據不同水母的種類及毒素毒性強弱,「水母皮膚炎」產生的反應也不同。常見的是較輕微的立即反應,呈現出直線型的膨疹、丘疹及群聚型的水泡,或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

少數患者會在2至3週後,開始出現遲發性的結節性紅斑或環形肉芽腫;最嚴重者,可能導致血管性水腫或過敏性休克,造成呼吸困難、腹部絞痛,干擾心臟及肺部功能,甚至休克而危及生命。

萬一被水母觸鬚「鞭」傷,應立即求救,並減少移動患者,以免刺激附著於皮膚上的觸鬚釋放出更多的毒素。可使用醋、小蘇打、木瓜酵素等,幫助減緩症狀,去除刺絲胞的活性。

切勿使用尿液、氨水、檸檬汁、雙氧水塗抹傷口,避免強化刺絲胞,增加毒素的傳送,令病徵惡化。劉承翰強調,傷口可用海水大量沖洗,但千萬不要用清水或酒精,以免刺激毒素的釋放。

劉承翰提醒,颱風來襲的前後一週應避免靠近海邊,以免接觸到大量斷裂的水母觸鬚;在沙灘上如果看到已死去的水母或脫落的觸鬚,千萬不要碰觸,因水母死後數小時內,其觸鬚仍可釋放出毒液,對人體皮膚產生刺激。

至於喜歡戲水者,戲水時應選擇有合格救生員及急救設備充足的地方,穿著能遮蔽四肢的泳裝,並盡量遠離水母經常出沒的海域。若不慎碰觸,應儘快至皮膚科就醫,遵從醫師處方使用合適的止痛藥及外用藥膏。

成大皮膚部醫師劉承翰表示,水母毒液造成的傷口不可冰敷,要以45度熱敷。(記者吳敏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