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土地遭偷埋垃圾 地主恐賠4000萬元

環保局表示,閒置土地被偷埋垃圾、廢棄物,地主構成重大過失,應負清除責任。
環保局表示,閒置土地被偷埋垃圾、廢棄物,地主構成重大過失,應負清除責任。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黃姓男子96年買下台南市安南區一塊1800坪農地,並於103年轉賣他人,因疏於管理遭人偷埋垃圾等廢棄物。台南市環保局接獲檢舉,調閱空照圖查出96至97年間即遭非法偷埋,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命令黃男限期清理,初估清理費用達4000萬元。

環保局表示,黃姓男子購得農地後閒置不管,導致被偷埋垃圾、廢棄物,構成重大過失,自應起清除責任,己命令限期清理,初估費用高達4000萬元,屆時若未改善,環保局將代為清理,並向黃姓男子求償清理費用,黃男若不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環保局說,不肖人士常鎖定閒置土地棄置廢棄物,地主因一時疏忽就會受到連累,蒙受重大損失。黃姓男子當初打算退休後到台南投入休閒農業,但買了農地後閒置不管;稽查人員調查時,他表示全然不知被偷埋廢棄,並對蒙重大損失後悔莫及,大呼得不償失。

環保局指出,閒置土地應設置具排外性圍籬或阻隔設施,定期巡查土地,檢查圍籬、監視器等設備並作成紀錄,以善盡土地管理維護義務,若發現土地遭非法棄置廢棄物,應立即通報環保局,避免因長時間對其土地怠於注意或疏於管理,任由他人棄置廢棄物污染環境,地主需負連帶清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