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信良遭控「藉勢勒索」1千多萬元!台南市前議長被當庭逮捕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被控疑有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新台幣1千多萬元。檢察官複訊後,因認郭信良及高姓里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由,經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6日清晨進行搜索行動,由檢察官錢鴻明、許華偉、彭盛智、徐書翰及蔡佰達帶隊,分持搜索票前往郭信良辦公室、服務處及住處等及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等共10餘處執行搜索,帶回相關涉案人及證人共10餘人進行偵訊。

本案因台南地檢署檢察長鍾和憲於橋頭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多起市地重劃案,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以虛增人頭地主方式涉嫌詐欺等違法行為,今年5月3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執行該弊案,初步查悉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高姓里長疑有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新台幣1千餘萬元。

檢方表示,因本案涉案人為台南市前議長,且相關涉案人及犯罪地大多在台南轄區,經台南地檢署檢察長鍾和憲與橋頭地檢署新任檢察長張春暉協調後,乃請高雄市調查處就該案對於有管轄權部分,另行報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並隨即指派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維仁、檢察官林怡君及徐書翰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持續偵辦該案,經小組成員一個多月來的蒐證及調取相關物證進行分析後,於7月6日上午執行搜索,並將相關涉案人帶回進行偵訊,而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及檢察官鄭子薇也到台南地檢署提供協助。

本案經專案小組檢察官複訊後,因認前議長郭信良及高姓里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由,經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姓被告30萬元交保、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及其餘證人10人請回;另涉犯偽證罪之高姓被告等4人則均5萬元交保。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被控向業者索賄1千多萬元,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蔡宗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