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堵「情敵」殺害!死者遭連人帶車焚屍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科學園區今天凌晨發生一起情殺命案,洪姓男子疑不滿前女友移情別戀,趁情敵葉姓男子下班之際,到公司外堵人,將葉男殺害焚屍。

今天凌晨兩人碰面後發生口角,洪男持刀刺死葉男,洪讓死者趴在機車前座,騎車到環東路時縱火燒車,將死者與機車一併燒毀,隨即逃回麻豆住處,案發後警方到住處逮人,黃嫌坦承涉案,依殺人罪嫌送辦。

對於今日凌晨台南科學園區迎曦湖北側停車場的焦屍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謝旻霓已督同法醫相驗完畢,初步相驗結果,死者葉姓男子背部有一處刀傷,身上則有大面積燒灼傷,詳細死因仍待解剖鑑定。

檢察官初步調查,死者於今日凌晨下班後,與洪姓男子騎機車在南科園區環西一路與環東一路發生爭執扭打,死者即倒臥在該路口。

洪男以死者之機車將死者載至迎曦湖畔停車場,過程中因行車不穩擦撞電線桿,洪男見死者機車因擦撞電線桿,導致汽油漏出,於是在停車場內點燃汽油焚燒死者及機車。

檢察官訊問後,認洪姓被告涉犯殺人罪嫌重大,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訊問庭,洪男坦承因感情糾葛,持兇刀剌向被害人正面及背部各一刀,並騎被害人之機車,將被害人載至附近停車場,再以汽油放火焚燒被害人後,隨即逃離現場,但辯稱拿刀只是要嚇嚇被害人而已。

法官認被告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被告所涉犯行,對社會治安有相當危害,權衡公共利益與被告人身自由,應認對被告為羈押為適當,以確保偵查、追訴之進行,裁定洪男羈押禁見。

(2021-12-30更新解剖結果)
法醫解剖後初步發現,死者背部有7處刀傷,胸部肋骨部位有1處刀傷,其中背部2處、胸部1處深及肺臟,造成死者氣血胸,認為刀傷仍非致死原因,死因目前初判是焚燒之燒灼傷所致,正式死因尚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