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開出8.5億罰單!議員轟:將台南市民當提款機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的檢舉達人無處不在,讓全市的交通違規案件暴增,市府原編列一年的交通違規罰單收入4.9億元,但迄今僅半年,市警局已開出8.5億元紅單,執行率超標3.5倍。

市議員洪玉鳳砲轟市府將市民當提款機,警察局已成為市府的營利單位,並提醒市府交通部已修法限縮民眾檢舉項目,她要求輕微案件可排除違規,並強調這些檢舉案已造成社會對立及不和諧,並未對治安或執法水準有提升,她請市府三思。

洪玉鳳指出,台南市警局已成為台南市歲入的大功臣,落在房屋稅、牌照稅、增值稅、契稅及遺產稅之後。在交通違規罰單方面,今年1至6月,取締超速與科技執法總計41萬1983件,違規金額高達7億2419萬8800元,民眾檢舉案則有13萬5763件,金額為1億3280萬3900元。

她表示,從這些交通違規的案件上顯示,檢舉案的比例已高達近三分之一,這些檢舉案究竟是協助警方維持交通秩序的正義使者?還是激增民怨的檢舉魔人?檢舉人甚至上網互相炫耀檢舉數量,猶如擂台競賽,警方對這些檢舉案也不敢不罰,喪失原有微罪不舉的行政裁量空間,更造成民眾對立,互相監視、互相檢舉,對社會和諧造成極大影響。

洪玉鳳強調,交通部今年4月26日召開「研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修法限縮民眾檢舉項目,針對比較輕微檢舉案件,請市府能排除違規。

對於交通違規檢舉過於浮濫,警察局回應將從嚴審查,針對舉發照片或影片模糊、違規事證不明確、重複檢舉、違規檢舉超過7日、地點時間不明、未符合違規要件等將不予舉發,另對於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輕微勸導條件者,依法勸導免予舉發。

台南市議員洪玉鳳砲轟市府將市民當提款機,市警局半年開出8.5億元紅單,執行率超標3.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