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詐領助理費!洪玉鳳緩刑、褫奪公權5年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國民黨台南市議員洪玉鳳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洪玉鳳及其夫婿郭勝煌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兩人皆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並應於緩刑確定日起4年6月內,向公庫支付100萬元。

判決指出,洪玉鳳自2010年12月25日起擔任第1至3屆台南市議員,郭勝煌為洪玉鳳配偶,擔任洪玉鳳議員服務處主任,統籌服務處之人事運作與經費出及帳務紀錄、並負責向市議會申報請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等之法定議員補助費等所有事務。

直轄市議員每月有24萬元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可向議會申報僱用6 至8 名適用勞基法之公費助理,並由議會將助理酬金直接撥款至公費助理帳戶,該筆金額是地方制度法規定之補助費用,並非議員薪資,不可以不實申報請領與挪用。

兩人雖表示,因議員服務需支付大量費用,議員之薪資與其他法定補助款不足以支應花費,才挪用款項,但合議庭認為,該支出非屬助理費用或業務範圍內,仍構成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行。

法院審理,洪玉鳳、郭勝煌於第一屆市議員起,虛報公費助理,合計詐得1134萬9585元,被告2人對此坦認不諱,並繳回犯罪所得,由法院宣告沒收。

合議庭考量,2人經通知到案後即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堪認犯後態度良好,雖宣告緩刑,但其等行為仍應適當懲處,以示公平警惕,因此命被告2人應各支付公庫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