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虐童通報 警局長:要求各派出所有婦幼隊功能

台南市北區16日發生虐童致死案。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北區日前傳出虐童致死案,引起全國關注,甚至登上了英國媒體,市民群情激憤紛紛到市長、議員臉書留言認為公部門要有所作為。市議員邱莉莉今質詢時表示,每個局處都夸夸而談防範虐童的作為,但沒有整合平台是事實,虐童案沒有減低的趨勢也是事實,這都需要改進,不要讓市民對公權力失去信心,最好是能透過類似兒童公約的精神,來解決法制面的不足。

邱莉莉表示,就法制面來說,兒少保護法令與隱私權保障常有衝突,導致成效受限,就執行面而言,市府民政、警政、社政、校園彼此聯繫協防各行其事,甚至民政局為里鄰合併案大裁鄰長人數,過去平均二十戶編制一名鄰長,現變成約五十戶才有一名鄰長,警察局也把婦幼隊從市區遷移出,這都不利兒少保護網的加強。

邱莉莉問警察局長黃宗仁,虐童案常發生於何種家庭?黃宗仁表示,為毒癮、酒癮、經濟弱勢家庭。邱莉莉批評,這樣的家庭在人口稠密區比例與數量都較多,為何市警局還把婦幼隊從市區遷到永康,這不利虐童通報。黃宗仁說,要求各派出所都能有婦幼警察隊功能。

邱莉莉再問民政局長顏振標,如何協防虐童通報制度?顏振標說,要求民政體系人人都是社工。邱莉莉抨擊,民政局有最多的人力,理應是虐童通報最重要的第一線吹哨者,但台南市自執行里鄰合併案後,鄰長總數大幅銳減,過去平均一、二十戶就編制一名鄰長,現則約五十戶才有一名鄰長,如何達到協助里長與里幹事的家戶聯防效果?

有法律人背景的副市長許育典答覆質詢表示,目前防杜虐童的主法為兒童權益保障法,但國內法律確實對公權力進入家庭有所限制,未來市府將研擬台南版的兒少保護自治條例,統合地方政府里鄰、社工、校園的資源、明定權責,有效執行兒童保護,精進市府在虐童防範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