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300多萬!前消防局長李明峯收押禁見

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被控收受消防設備業者300多萬元賄賂。
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被控收受消防設備業者300多萬元賄賂。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任職15年閃辭,被控收受消防設備業者300多萬元賄賂,檢察官昨發動搜索,連夜偵訊後今晨向法院聲押,台南地方法院今晚裁定,李明峯與消防設備楊姓業者2人羈押禁見。

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許華偉指揮廉政署人員昨(24)日至台南市政府消防局等8處搜索,傳訊被告及證人共10人。

檢察官初步調查,認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職務上具有審核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車輛、建物消防安全設備查驗與准駁等權限,涉嫌自112年起對於與楊姓消防設備業者,共同收受另名曾姓消防設備業者300多萬元賄賂,使曾姓業者獲取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車輛相關銷售利益,以及送審消防設備工程相關資料得以順利通過。

檢察官訊問後,認李明峯與楊姓業者,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25)日凌晨諭令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曾姓業者涉犯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以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