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一起大規模非法回填營建事業廢棄物案件,共查出27家公司、102人涉案,藉由違法清除、處理營建廢棄物,不法獲利約2865萬2848元。
檢方調查,許姓夫婦、營建包商、運輸司機、土地提供者及現場管理人等共102人為減省廢棄物清除與處理費用,未依規定申報並取得清除、處理文件,自民國112年5月至114年2月間,將營建工地產出廢棄物非法處理。
相關廢棄物包含廢棄水泥、磚塊、磁磚、瀝青、木材、瓦片、鋼筋、大理石、矽酸鈣板及鋁窗等,均未經分類即運載、傾倒、掩埋或堆置。
非法棄置地點遍及台南市南區、安南區、新市區、新化區、左鎮區、關廟區龜洞、仁德區等地,共23處土地、魚塭或農地,另包含七股竹橋、十一份及頂山3處光電場預定地。
檢方指出,涉案土地地號共168筆,非法回填與堆置面積約29萬6557平方公尺,涉及違法提供土地回填或非法清除、處理營建事業廢棄物。
檢方起訴被告102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以及同條第4款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27家公司涉犯同法第47條,依法對法人科處罰金。
檢方說明,本案歷時2年偵查,期間執行8次查緝行動,動員環保、地政與警政人員約350人次,搜索78處所,並針對非法掩埋場開挖19處、共30次。
偵辦期間共拘提22人、傳喚101人、羈押10人,並查扣曳引車、營業半拖車、挖土機及推土機等機具,並於114年8月及9月拍賣15部車輛與機具,拍賣金額約906萬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