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地方中心/台南報導)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入議長賄選案,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李全教與相關人皆無具體犯罪事證,予以簽結。另外針對李全教競選議員賄選部分,檢察官認為,同樣無積極證據證明李全教、葉枝成2人有提供資金或參與賄選、謀議等行為,因此作出不起訴處分。
對此,李全教表示,台南地檢署當初以假證據,要求台南地院以偵查不公開為由,將他羈押2個月,無端被名嘴霸凌幾個月,高齡90歲的父母長期在監獄外等待、到法院靜坐,這種不孝的椎心之痛,死都無法償報,最後以所謂「行求」草草將他起訴,相較於賴清德、賴美惠等人,涉賄的情節豈是一個「行求」可以交待。
李全教要大家去比較他遭行求的起訴書、與賴清德、賴美惠現在的不起訴書。李全教認為,賴清德、賴美惠涉案的程度比他嚴重,結果他們不起訴,自己卻要被羈押關2個月,他表示8個月來忍受痛苦的凌遲,努力、中立主持議會,為市民爭取權益,現在心裡很平靜,希望這一切都成為過去。
對於賴清德、賴美惠等人不起訴,李全教表示,他沒有意見,希望這種政治干預司法的案子不再發生。另外李全教控告檢察官費玲玲、蔡麗宜、鍾和憲等人的案子,他說如果這一切結束,會考慮撤回,讓一切回歸民主正常運作,也請社會、司法界、市府包括賴市長,多多站在百姓的權益思考,切勿凡事泛政治化,政治鬥爭絕非百姓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