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不滿市長「沒戴口罩」 黃偉哲挨罰3千元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長黃偉哲23日到崇學國小,出席資深志工表揚典禮暨「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頒獎合影時未戴口罩,引發家長質疑。台南市衛生局表示,調查後將開出第一張罰單;黃偉哲表示,收到罰單後:會立即繳交罰款,也呼籲其他民眾要遵守台南市防疫新生活的規定,以免受罰。

台南市自17日起針對進入8類場所未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開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黃偉哲昨日上午到崇學國小,參加由家庭教育中心主辦的表揚活動,入場時依規定配戴口罩,但上台頒獎時沒有戴上口罩,引發學生家長質疑。

當時也在現場的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市長黃偉哲僅在頒獎時應要求拿下來一下,時間很短;市府衛生局表示。為了落實防疫措施也展現台南市政府防疫的決心,將在調查及行政程序完整後開出罰單,將會是台南市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根據家庭教育中心調查,當天活動時拍攝的照片指出,黃偉哲於23日10時06分抵達會場時到入座,均有依規定配戴口罩,上台頒獎才拿下來,期間數度上上下下頒發獎項,曾短暫與小朋友互動及和最年長的志工合照,其餘時間都有戴上口罩。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表示,會先請當天主辦活動的權責單位先舉證活動場域,再依情況開單,裁處個人3000元。

對此黃偉哲表示,關於口罩的事情,台南市政府已經率先全國開出第一張罰單了,第一張罰單就是我,其實當初是應要求短暫的拿下口罩,雖然醫師有說在室內短暫的15分鐘內拿下口罩沒關係,但是為了避免灰色地帶,為了避免取締困難,為了避免有人趁機鑽漏洞,我覺得還是從嚴處理,從嚴處理的方式就是從我開始。

黃偉哲說,從今以後,去除一些灰色地帶,凡事在室內就要戴口罩,有關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所規定的8項場所,我們就從嚴處理,但是在餐廳裡面用餐當然是可以拿下來,這部分依據中央規定。

黃偉哲說,總之市長都帶頭做,而且市長也被處理、被處分了,所以說以後就沒有什麼空間,沒有什麼特權,也沒有什麼包庇的情形,所以我相信也希望大家能夠做好防疫,在室內戴口罩。

台南市強制戴口罩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大眾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

台南市長黃偉哲23日到崇學國小出席表揚典禮,因在室內場所未戴口罩,引發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