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重新「戴口罩」 2週後公告地點開罰

(主流傳媒記者吳敏慈/台南報導)預防新冠肺炎疫情升溫,台南市長黃偉哲下午於COVID-19一級指揮中心第19次會議要求各局處擬定,2週後哪些密閉空間未戴口罩要開罰。

中央1日宣布,即刻起電梯、K書中心、電影院、KTV、補習班等密閉空間,不論是否維持社交距離,一定要戴口罩。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探病、就診、進入長照機構以及八大行業,仍需維持戴口罩及實聯制;只要違反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

黃偉哲說,目前疫情起起伏伏,又報導台南戴口罩比例偏低,所以宣導戴口罩是必須的,如果要開罰就會公告,說不定2週後疫情緩和,用不著公告,只需輔導或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