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不再「捉蛇」 台南今年開始委外處理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的捕蜂抓蛇業務,今年開始,全部改由農業局委外處理。捕蜂若無公共緊急事由,原則上24小時內完成摘除;蛇類自接獲通報起1小時內到場完成捕捉,採24小時為民眾服務辦理,市民仍可透過119、市民專線1999通報。

農業局表示,台南市的捕蜂業務從107年4月18日起,由農業局委由廠商執行摘除,蜂巢摘除自接獲通報後1小時內到達現場評估,摘除原則包含蜂巢位處校園、公共空間或已有民眾遭受蜂螫時應立即完成摘除。

若屬虎頭蜂且無上述原因者,廠商需向民眾說明蜂類習性,並於下午5點後進行摘除,如果無上述各項原因者,廠商應於接獲通報起 24 小時內完成摘除,所摘除的蜂巢由農業局搗毀後,再由廠商銷毀。

而蛇類捕捉在107至108年度原由消防局捕捉,農業局至各消防分隊回收蛇隻,自109年度起,改由農業局委外廠商辦理,捕捉原則分別為自接獲通報起 1 小時內至現場完成捕捉,採24小時為民眾服務辦理,

蛇隻捕捉後,由廠商先行暫置,廠商配合農業局於每周至偏遠山區執行野放事宜,捕捉案件需於「傷病野生動物資料庫」系統登載。台南市長黃偉哲指示,相關業務交接期間,相關單位一定要無縫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