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8人!民進黨台南巿黨部遭控違法解僱

前黨部秘書陳世輝向勞工局舉發,民進黨台南巿黨部非法解雇黨工。(記者蔡宗憲翻攝)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前民進黨台南巿黨部秘書陳世輝今天下午前往台南巿政府勞工局,舉發民進黨台南巿黨部前後任主委顏純左,黃先柱非法解僱黨工。勞工局表示,勞動檢查中心下午收到檢舉後,立即派員錄案辦理,本案派員釐清後依法辦理。

陳世輝指出,今年6月4日時任市黨部主委的顏純左任工作會議後,即將他與當時的執行長洪國峰留下詢問,是否接到新任主委黃先柱電話,他們倆表示未接獲,顏則表示那就是「沒頭路了」,需與顏同進退,因黃要用自己人!

陳世輝說,政黨法成立後黨工納入勞基法保障,若非充分理由只可調動職務,不可非法解僱,但顏不理會,隨即找會計結算年資,並簽呈讓會計領款,包括執行長洪國峰、秘書陳世輝、劉延籐、沈宜年、林俊宏、張孟暉、幹事毛明輝、特助蔡麗青等8位被解僱,並要他們領資遣費,僅他1人未領。

他說,6月11日顏純左、黃先柱正式交接主委後,迄今尚未向勞工局提出集體解僱報備及解僱理由,這已嚴重違反勞基法解僱程序。全體被解聘後,張孟輝、毛明輝與蔡麗青等3人被回聘,蔡麗青還高升市黨部執行長。

對此勞工局表示,經向承辦科調閱資料,確認雇主已於6月4日函送資遣通報資料,以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四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通報將於6月15日資遣7名員工,確有依法在員工離職日10天前向主管機關完成通報作業。

勞工局主任秘書黃惠美表示,勞工局依法受理申訴案件,另擇日進行勞動檢查釐清雇主中止勞動契約的原因,並釐清是否給予足夠資遣費,若無預警通知資遣,雇主應依法補足其預告期間的工資,且須給予勞工「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以維護勞工權益,有關本案勞工局將派員釐清後依法辦理。

陳世輝說,他參加民進黨32年,是第一批入黨的大學生,任黨職26年、黨工16年,他希望民進黨市黨部提出解僱理由,如市黨部認為其解僱是錯誤的,並公開向他道歉,他會接受被解僱,否則他會抗爭到底並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