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一位民眾被檢舉達人尾隨,3分鐘內被連續檢舉開出3張罰單,由於是3種不同違規行為,不符警政署日前宣稱「修法前若不能證明行為人是2次以上違規,一律暫停連續開罰」,因此這位民眾仍要繳交2400元罰款。
民眾分別於7月11日晚間7點59分、8點01分、8點02分,被檢舉達人依開車跨越雙白線、停紅燈超越停止線、轉彎沒打方向燈,提出檢舉,民眾收到3張罰單向台南市議員洪玉鳳陳情。
議員王家貞說,由這3張罰單可看出檢舉人一路尾隨這位民眾,而且對相關法規知之甚詳,光是目前的統計六都今年罰單就高達150萬件,顯見交通檢舉真的到了浮濫的地步,民眾申訴幾乎都被駁回,民怨高漲。
台南市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氾濫?交警大隊長陳建民指出,今年一月到六月就接獲6萬7000件檢舉,警方舉發5萬6000件。換句話說,其中1萬1000件是無效案件。
台南市警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這位檢舉達人是分3次不同時間地點檢舉,所以陳情人才必須分別跑莊敬派出所和後甲派出所,也因為陳情人違規是事實且是3種不同的違規行為,目前只有16種情形可勸導不開罰,所以這3張罰單都無法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