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學生團體保險今年由新保險公司承接得標,除年保費調漲36元外,契約內容提到,對於500元以下案件或幼兒帶病投保,皆不理賠。對於有先天重大、罕見疾病的學童家庭首當其衝,開學後面對不理賠條款,可能要自求多福。
市議員邱莉莉指出,106學年度高中職以下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歷經7次招標終於標出,但卻新增三項對學生權益較不利的規定,較引發爭議的是規定幼兒理賠限定為「自加保生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也就是帶病加保不理賠。
學齡前幼童若在加保時就帶病,多為重大或罕見疾病,這樣的家庭原本經濟負擔便較沉重,商業保險也多不承接,新版學生團體保險契約除去這部分理賠,首當其衝就是今年報到已有疾病的幼兒園新生。
原本台南市自訂學生團保實施辦法明定,重度以上身障學生由政府全額補助保險費,這類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住院需動重大手術,除原有保險給付,還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專案手術與住院費用,新制若認定帶病投保不理賠,這些家庭將產生沉重的經濟負擔。
邱莉莉表示,今年學生團體保險保費為567元,政府補助三分之一、家長自負三分之二,新版保險契約在理賠條件和台南市自訂的辦法不一致,一旦開學直接向家長收取保險費,恐怕日後理賠會引發爭議。
由於新版學生團體平安保險契約內容對學生不利,邱莉莉要求教育局應調查受影響人數和面向後,在檢視實施辦法修正時一併提出協助方案,把學生團體保險對學生權益不利的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