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女行政人員 小公司挨罰30萬元

求職徵才示意畫面,與內文無關。(主流傳媒資料照)

(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中小企業刊登徵才廣告小心挨罰!台南一家事務所需要一名女性行政人員,因此上人力銀行網站如實刊登職缺,內容提到「本職務以單身女性擔任其職能即可」,想不到卻遭人檢舉,開罰30萬元,夫妻為此差點失和。

事務所刊登職缺後,不久即收到主管機關公文,認定其涉嫌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可開罰30至50萬元。由於此法並無「改善期」,一旦被認定違法即開罰,毫無補救機會,對於不諳法令的中小企業主來說,只剩行政救濟途徑。

不願具名的法界人士說,立法唱高調與社會脫節很常見,提醒企業主無論要應徵男女員工,職缺最好還是填「性別不拘」,不要老實地把徵人條件公開列出,反正頂多浪費雇主與求職者雙方時間,也不至於荷包失血。

一名勞資調處專家認為,政府只會要求形式的公平正義,終究仍是倒楣的資方被重懲,實際上應徵的勞工有受惠嗎?只是浪費時間多跑一趟,聽到一句「等候通知」,據他了解政府最近裁罰很多件。

勞工局官員也坦言,這種案子三不五時就會出現一件,雖罰緩有失比例原則,但也只能依法裁罰。官員私下表示,法令本來就不合理,中央卻一直不改,大公司設有人資部門幾乎不會觸法,挨罰的多數是不了解法令的善良老百姓,地方勞工局因此常被民眾誤解,背負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