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台南市106年度住宅補貼將於7月21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只要年滿20歲設籍台南市,並符合下列4項條件之一,即可提出申請,每戶每月最高補貼租金3200元。
申請須符合下列4項條件之一,1有配偶者。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3單身年滿40歲者。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此外,兩年內購買房屋或欲購置房屋,可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可貸款210萬;僅持有一戶使用執照且逾10年以上住宅欲修繕,可辦理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高可貸款80萬。
受理期間,民眾可到營建署網站下載申請書,或至市府都發局、區公所索取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