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傳媒記者蔡宗憲/台南報導)親人死在家,家屬竟等不到死亡證明書?台南市議員林美燕今天質詢指出,端午連假首日接獲民眾陳情有家人往生,卻請不動衛生所副主任前往行政相驗,讓家屬求助無門、等無人。
林美燕轉述民眾陳情,9日當天上午9時打電話給衛生所申請行政相驗,衛生所說會派人過去,但11點都未有相關人員到家中,再次撥電話確認時,家屬向衛生所表示死者生前臥病在床,前一兩星期有跌倒,但衛生所副主任卻未到家中,就認為非死於疾病而拒絕相驗。
林美燕表示,據醫療法76條規定,醫院、診所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對其診治之病人,不得拒絕開給出生、死亡、死產證明書或診斷書:另台南市衛生所辦理行政相驗要點也規定,行政相驗業務基於便民,接受24小時申請。
林美燕指出,家屬沒有拿到死亡證明書,入殮只能暫緩,過程延宕數小時,痛批衛生所僅憑口頭敘述就認為死者非病死亡,甚至還反兇家屬,根本在家屬傷口灑鹽,要求衛生局長深入了解調查,不要讓罔顧民眾權益的事再次發生。
衛生局解釋,因值班衛生所醫師與家屬聯繫過程,家屬提到死者生前有跌倒情況,且當時無法提出醫院相關診斷證明書,所以第一時間為求釐清死因,向家屬表示需至派出所報案,由檢察官來釐清死因。
衛生局表示,後來與家屬聯繫取得死者有關病史佐證資料,已請衛生所醫師前往相驗,並開立死亡證明書,對於此次因溝通造成的誤解,會持續要求衛生所醫師以民眾為中心,體恤家屬的心情加強溝通,強化為民服務的工作,來保障人民權益。